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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  |   舉報 2016-05-04 11:07   關注:299   回答:0

飼料品控應注意事項

待解決 懸賞分:0 - 離問題結束還有
    1、抽取檢測的原料樣品要有代表性。因此建議每批原料的取樣點盡可能多,樣品數(shù)也盡可能多(因為摻假不僅存在于同一袋原料中,還可能存在不同袋原料中)。本人經歷:某批面粉中,車四周的包次為合格面粉,中間部分為摻50%麩皮的不合格品;一批磷酸氫鈣中,有10多包顏色偏灰,鈣含量偏高而磷含量不足懷疑是摻石粉的不合格品。

  2、原料鏡檢時,往往只是單純的看,并沒有做適當?shù)奶幚?。建議做鏡檢前結合一些處理方法,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探查是否存在某些摻假物。具體做法有:

  (1)、篩分:利用不同大小孔目的標準篩對樣品進行篩分,可篩出不同大小的樣品,并進行有針對性的鏡檢。

  (2)、四氯化碳處理:油脂含量高或粘附有大量顆粒的試樣可用四氯化碳溶液先處理(魚粉、肉骨粉及大多數(shù)家禽飼料和未知飼料最好用此方法)。這樣可利用密度不同的原理,分離出密度輕的漂浮物(一般摻假物在漂浮物中)和密度重的物質。

  (3)、丙酮處理:利用丙酮能溶解有機物和脫水的性質,用來處理因有糖蜜而形成的團塊結構或水分偏高模糊不清的樣品,可以更清楚的觀察樣品。

  而對于鏡檢有懷疑樣品,不懂得利用一些簡單的化學反應去定性分析(如稀鹽酸法,碘-碘化鉀染色,間苯三酚染色等等),卻盲目下定論。

  3、過分依賴實驗室檢測指標,對感官檢測不敏感。有些原料只用感官檢查就可以分辨真假偽劣,實在沒必要送去化驗(如面粉中有大量麩皮,豆粕發(fā)酸發(fā)臭等),不思考地機械式地去工作,是品管的大忌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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